一、依據行政院109年12月23日院臺法字第109003607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注意事項各1份。
二、依旨揭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,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(構)及各級地方機關(構)人員赴港澳,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。
link to http://course.tn.edu.tw/school.aspx?sch=114646
教育部性別平等全球資訊網
校園性別平等事件受理單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