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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林富婷 - 人事室 | 2026-03-23 | 點閱數: 48

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,公務人員未經許可赴陸港澳恐將同時面臨兩岸條例罰鍰與行政懲處,請有需求的同仁提前至人事室詢問相關規定,檢附 QA 乙份供參。

  • 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.pdf
    1) 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.pdf
  •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.pdf
    2)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.pdf
  • 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.pdf
    3) 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.pdf
  • 1150316 懲處原則QA.pdf
    4) 1150316 懲處原則QA.pdf